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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风险投资者俱乐部章程
第一章:总则
第一条 本俱乐部的名称:中国风险投资者俱乐部,简称:风险投资
俱乐部。
第二条 本俱乐部的性质是由各类企业、金融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中具
有思想文化素质和一定经营管理经验的主要领导人为主体,有识之士参
与,通过友好协商,自愿组成的联合性质的俱乐部。
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宗旨是: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探
索大社会运行管理机制,沟通政企关系,协调企业关系,在政府转变职
能、企业转换机制过程中,发挥桥梁和助手的作用;为壮大企业家队伍,
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,扩大中外经济技术文化信息交流与合作,推动社会
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,促进社会进步作贡献。
第二章:会员
第一条 本俱乐部会员种类为理事、常务理事、特邀理事、名誉副理事
长。
第二条 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会员必须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单位的主要经营管理者;
2、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验;
3、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;
4、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并遵纪守法者;
5、拥护本俱乐部的章程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1、提交入会的申请书;
2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3、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会费(特邀理事、名誉理事长免缴纳会费)
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
1、本俱乐部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凭《会员证》参加本协会活动;
3、获取本会书刊资料和部分文件;
4、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类服务;
5、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。
6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
1、执行俱乐部的决议;
2、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;
3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士加入本俱乐部;
4、主动热情地协助本俱乐部开展工作;
5、每年按时足额交纳会费。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俱乐部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3年不缴纳会费或2年不参加俱乐部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
通过, 予以除名。
第三章、 理事会
第一条、 理事会的职权是:
1、执行理事会的决议;
2、选举和罢免理事长、常务副理事长:
3、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4、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
5、决定副理事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6、领导本俱乐部各机构开展工作;
7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10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二条 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
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
召开。
第四条 本俱乐部的副理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2、在本俱乐部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,副理事长以上领导人还必须:
①是本俱乐部中的突出代表人物。在企业界和社会有较高的美誉度和
威信,有较高的综合领导素质和能力,企业经营效果较好。
②所经营的企业或机构必须有一定规模。国有或上市股份企业注册资
金达10000万元以上,总资产达30000万元以上,年营业额达30000万
元以上;民营企业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,总资产达10000万元以
上,年营业额达10000万元以上;其它事业型机构(如:医院、学
校、事务所及研究机构等)的领导人,应是行业的带头人;
③热爱理事会,关心本俱乐部的建设与发展,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种
活动、各类会议,对国家、对社会贡献较大者。
第五条 本俱乐部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:
1、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2、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3、提名理事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
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
4、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5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四章 俱乐部经费来源:
1、会费;
2、捐赠;
3、政府资助;
4、其他合法收入
第五章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的理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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